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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
栏目:鉴定公告 作者:admin 来源:http://jijiao.cjxy.edu.cn  时间:2016-05-11 17:01:15 点击:
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,各有关单位:

   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(以下简称“全国统一鉴定”)定于2016年5月21至22日举行。为加强督导力度,保证鉴定质量,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求,省鉴定中心将统一交叉安排12名质量督导员对部分市州进行现场督考(见附件1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时间安排

   现场督考时间为2016年5月21-22日,各质量督导人员提前一天到达督导地,5月23日返回。

   二、督导内容

   (一)全国统一鉴定考务,考点管理情况;

   (二)全国统一鉴定试卷储存、传递、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情况;

   (三)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开展情况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市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全国统一鉴定活动,确保鉴定质量,并积极配合质量督导人员开展各项工作。

(二)现场督考工作结束后,质量督导人员要对被督导市州的工作情况进行质量评估,并填写《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》(见附件2)。此表一式两份,被督导市州留存一份,另一份由质量督导人员交至省鉴定中心质量督导与机构管理部。

(三)被督导市州鉴定中心要对各质量督导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,填写《全国统一鉴定省质量督导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》(见附件3),并于2016年5月23日前以邮寄或传真的形式反馈给省鉴定中心质量督导与机构管理部。

(四)有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市州,在本次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结束后,均需要对本地本次鉴定工作的质量监管情况进行总结,并在2016年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中心质量督导与机构管理部汇总,6月3日前报部中心质量督导办公室。

(五)各质量督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,廉洁自律,自觉维护鉴定系统良好形象,质量督导员差旅费自理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质量督导与机构管理部:

王延诚 027-87262382

张莉莉 027-87339655

邮箱:hbzldd@163.com

鉴定统考部:

杨从林 027-87262433

陆 爽 027-87262380